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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九龙坡区2020年井盖和水篦及附属产品询价采购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9 标签: 重庆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9
截止日期:2020.03.25
地 区:重庆市
内 容:*******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对********年井盖和水篦及附属产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备注 ********年井盖和水篦及附属产品询价采购 详见第三、四篇 ******.** / 不允许
 
招标公告正文

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拟对九龙坡区2020年井盖和水篦及附属产品进行询价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参数及要求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备注

九龙坡区2020年井盖和水篦及附属产品询价采购

详见第三、四篇

300000.00

/

不允许联合投标、分包、转包

二、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3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指所采购材料中其中有一项材料金额不低于10万元的合同业绩)。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2、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与本采购项目内容相关,以营业执照为准,加盖供应商公章,原件备查。

注:供应商为生产商(或制造商)的提供营业执照,供应商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提供生产商(或制造商)营业执照、经销商(或代理商)营业执照和生产商(或制造商)对经销商(或代理商)拟投产品参与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委托书。

四、询价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jlp.gov.cn/index/)网上下载本项目询价公告、补遗等询价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询价内容。

(二)询价文件的获取: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管线科(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13楼)报名领取或下载。

(三)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询价当天现场报名。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五)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六)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 14  时 00 分。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5日北京时间 14  时 30 分。

(八)询价开始时间:2020年 3 月25日北京时间 14  时 30 分。

(九)询价地址:***

五、保证金

(一)本项目不收取询价保证金。

(二)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必须从中选人企业的基本账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直接划付到采购人提供的以下银行账户,其中产生的手续费由中选人承担。

户名:重庆市九龙坡区财政局

账号:50001034100050005078

小账号:区住建委050200101

开户银行:建行西郊分理处

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中标价的10% 。

3.缴纳时间:中选人必须在成交通知书签发后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提交履约保证金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有效凭证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中选人未按上述要求及时办理,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违约责任:如中选人未按以上规定时间缴纳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将视其为不诚信行为,并作为无故弃标处理,取消其中选人资格。

5.退还方式:项目服务期满,双方责任划分清楚,所有款项结清后不计息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询价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询价,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询价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询价。

(五)本询价项目所有澄清或者修改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cqjlp.gov.cn/index/)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询价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报价为一次性不能更改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八)询价费用: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询价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价。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九龙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联系人***

电  话:023-61577224

地  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直港大道17号建设大厦13楼管线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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