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ORG90050220200319-0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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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3.19 |
截止日期: | 2020.04.14 |
地 区: | 兰州市 |
内 容: | **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第二阶段热力焚烧成套系统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FZB-*** ****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委托,拟对**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第二阶段热力焚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采 |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第二阶段热力焚烧成套系统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DFZB-011
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委托,拟对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第二阶段热力焚烧成套系统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招标,现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经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项目第二阶段热力焚烧成套系统采购;
2、招标范围及数量:
VOCs热力焚烧成套系统明细表
序号 |
位号 |
名称 |
类型 |
数量(套 ) |
安装位置 |
材质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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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PK-101 |
热力焚烧成套系统 |
成套系统 |
1 |
室外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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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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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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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交货地点: 兰州添加剂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4、供货周期: 合同物资45个自然日内到货。
5、订货资料: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周内提供厂家订货资料,10天之内签订合同。
6、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7、质保期:设备正常运行1年或设备交货18个月。
8、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接受制造商或制造商特许的合格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的授权书,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类别,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所选标的物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
(2)投标人为分公司或子公司的,需提供由总公司/母公司出具的总担保协议,投标负责人***
(3)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制造、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如投标文件对此条款有实质性偏离,将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否决。
(4)投标人代理的产品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GB/T19001-2016/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4001-2016/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28001-2011/OHSAS18000。
(5)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质量投诉记录、无违法记录。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良好的经营业绩和售后服务能力;
(6)业绩要求:投标人所提供的标的物以及特殊专用设备必须在制造厂的设计和经验范围内,在相近工况下有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类似物资的业绩且无故障长周期运行,并提供有效销售合同或订单复印件(可隐去价格)。投标人应随报价书提供所推荐的物资业绩清单,包括设备台数及规模、运行时间等;
(7)标的物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8)投标人必须进行技术交流,期间出现异议经设计、项目组确认后由招标机构发出书面澄清及其最终询价版,所提供物资不满足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9)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较高的企业荣誉以及良好的商业信誉,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和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进
http://shixin.court.gov.cn/网站自行查询后将查询结果截图加盖企业公章为准)的失信企业将取消投标资格。
(10)凡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行贿犯罪信息查询结果,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
二、招标文件获取
2.1获取时间:2020年03月20日9时00分至2020年03月25日17时00分(法定节假日除外)。
2.2获取方式:本项目在招标代理公司处购买标书、递交投标保证金,如因投标人原因操作失误,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依据集团公司《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招标工作的通知》(物装函[2020]1号),本项投标仅接受线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03月20日至2020年03月25日,提供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及投标人资质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邮箱2632925582@qq.com进行报名,报名通过方可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通过汇款方式汇至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账户信息见投标保证金缴纳),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的购买截止时间同报名截止时间,请投标人务必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购买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递交
3.1本次投标文件暂定以邮寄的方式送达。所有投标文件务必于2020年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邮寄至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会议室(请各投标人充分考虑物流中转时间,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2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中油内部单位执行《中油财[2009]185号文件及《财资【2010】410号》文件),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的形式转出,且在电汇附言中注明参加投标的物资品种;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四、开标
1、开标时间:2020年04月14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会议室。
3、投标人须派代表出席,其中法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须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等证明材料。本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 cnpcbidding.com)发布。(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招标人: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73006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730070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兰州农商银行东路支行
帐 户 名:甘肃东方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40460122000005946
行 号:314821005054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