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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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5 |
招标代理: | 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绍兴市 |
内 容: | 非特路三期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根据《***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号),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分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非特路三期工程 *、建设地点为:**经济开 |
关键词: | 路 |
非特路三期工程已具备建设条件,根据《新昌县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简易发包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8】77号),经新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分中心核准,决定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发包,选定承包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非特路三期工程
2、建设地点为:新昌经济开发区
3、施工内容:该工程为非特路三期工程,包括新建1条水泥路面(含道路,排水等工程)。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桩号为K0+262.919,全长约263m。按图纸设计的要求施工。
4、发包预算价:2108065元(含税金、规费、利润、施工管理费、风险费用等与企业经营、工程施工有关的所有费用和款项)。
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6、发包方式:公开发包。
7、竞包方式:采用总造价让利法,让利率范围为8%~12%(含上、下限)。
8、施工日期:130日历天。
9、资金来源:自筹。
10、付款方式:项目开工前,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承包人完成工程量的60%后付合同价款的40%,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审计决算后支付至审计价款的95%;余下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在完工验收一年后,无质量等问题的,一个月内付清(不计息)。履约保证金在完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退还。
二、竞包人资格条件
1、本次发包要求竞包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本工程对竞包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预审方式,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三、因疫情影响,现场报名提交资格预审资料时,资格预审资料即交即走,人员不得滞留;尽量错峰提交以免引起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资格预审资料接收地点:新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分中心(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五楼563(大会议室)。
提交资格预审资料的时间:2020年3月23日上午9:00—11:30时;下午2:00—4:00时;
四、报名时应提供下列资格预审资料: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技术负责人的《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安全员的《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项目经理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
五、竞包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资料必须真实且在有效期内。如提交虚假资料,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其竞包资格,其竞包作无效处理。
六、经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须购买发包资料文件,发包文件及有关资料每套售价为每份100元,资料费售后不退。竞包人应在提交竞包文件前按照竞包须知的规定提交竞包保证金:叁万元整(¥30000元)。(收款单位: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账号:1952520104005351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新昌支行。竞包人的竞包保证金应通过竞包单位账户进行缴纳(缴纳时需注明工程名称),竞包人应在竞包截止时间前将竞包保证金以电汇形式汇入指定账户。)未提交竞包保证金的,业主将拒收其竞包书。除中包候选人外,竞包保证金在公示期满后退还。
七、发包会议时间:2020年3 月25日上午10:00 时
发包会议地点:新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分中心(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五楼563(大会议室)
因疫情影响,本项目的竞包人不全部参加现场发包会议,发包人按照报名序号(第2、4、6、8、10家)邀请5家竞包单位作为竞包人代表参加发包会议。如果被邀请的竞包人未按时到场,则视其自动放弃。提交竞包文件时,竞包文件即交即走,人员不得滞留;尽量错峰提交以免引起人员聚集,避免交叉感染。竞包文件接收地点:新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分中心(新昌大道东路 668 号)五楼563(大会议室)。
现场提交竞包文件的接收时间:2020年3月25日 8:30-10:00;
八、联系电话和联系人***
057586160033 杨先生(发包方)
发包人:新昌县工业园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机构:浙江越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日 期: 2020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