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心脑血管疾病方向) 2、项目编号: GZWH-2019-2517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详见附件 4、产品用途: 医疗设备 5、进口理由: 详见附件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3-20至2020-03-24 9、ppp项目: 否 10、采购人名称: 贵州医科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地址:贵阳市贵医街28号 联系人:罗松 联系电话:0851-86770853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卫虹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中华中路8号时代广场名仕楼18楼 项目联系人: 项目二部 联系电话: 0851-85801820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联系人:冉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