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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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黑龙江 |
内 容: | **高新区****在建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服务采购项目需求公示 采购单位**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与建设管理局 采购预算按参照《***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防雷检测和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号)收费标准*折下浮的方式进行 |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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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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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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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参照《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关于防雷检测和技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行〔2014〕179号)收费标准5折下浮的方式进行报价,本合同上限为10万元,选取1家单位作为高新区2020年在建工程防雷装置竣工验收检测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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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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尹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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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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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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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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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商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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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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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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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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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证原件(四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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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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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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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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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招标会议的,授权代表必须提供近期(开标当月前两个月任意一个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授权代表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如授权代表为劳务派遣公司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劳务派遣公司和劳务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书原件、劳务派遣公司近期(开标当月前两个月任意一个月)为劳务人员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明细表原件及投标企业为劳务人员向劳务公司支付劳务费用证明材料原件(具体要求见本项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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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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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有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书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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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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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本项目采取分期付款,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款的60%,一年后无质量问题和其他服务问题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两年后无息支付合同价款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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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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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工期涉及到具体项目按招标人规定时间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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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 术 要 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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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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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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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技术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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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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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技术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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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标单位送检测报告给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2、检测结果不合格的,中标单位应在获得检测结果后24小时内通知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 。
3、中标单位应在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通知的日期进场开展检测活动,并按约定向自然资源与建设管理局及时提供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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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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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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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交货(工)后,由采购人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进行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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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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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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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投标的服务及相关服务必须是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
(2) 投标报价含税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括服务本身、售后服务费用、税金及其他所有相关费用的总和,采购人不再单独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中标供应商缴足履约保证金后,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政府采购办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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