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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里坤县奎苏镇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8 标签: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标 监理招标 中学招标 教学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8
截止日期:2020.04.11
地 区:新疆维
内 容:一、 招标项目编号: YLCSZC-****-***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简要规格描述备注*巴里坤*奎苏镇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次)********建筑总面积:****.**平方米;地上面积:****.**平方
关键词: 监理 中学 教学
 
招标公告正文

一、 招标项目编号: YLCSZC-2020-008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标项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巴里坤县奎苏镇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1 5000000 建筑总面积:2066.40平方米;地上面积:2066.40平方米;地下面积:0平方米;建筑高度:9.25米;地上层数:2层;地下层数:0层;结构类型:框架;基础类型:独立基础.(详见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预算编制说明) 施工全套施工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充文件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内容的全部监理服务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且具备本项目经营范围);(2)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加盖单位章的书面承诺函);(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承诺函并加盖单位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授权书需附法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具有[监理房屋建筑工程](含)以上 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 、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18至2020-03-22 19:30:00

上午:09:30-13:3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3、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监理标段投标人需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 项目负责人***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11 16: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4-11 16: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标项名称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开户银行 收款账号 交付方式 备注
1 巴里坤县奎苏镇中学教学及辅助用房建设项目(监理二次) 20000 哈密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8980 1010 0100 032786 电汇或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元整(贰万元整) 单位名称:乌鲁木齐永隆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帐 号: 8980 1010 0100 032786 开 户 行:哈密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行 号:3138 8106 0224 注: 1.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必须为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电汇或转账;2.在汇款凭证上备注栏须注明所投项目名称“XX项目 ”,若字数超标,可自行简写项目名称 3、投标保证金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已到账时间为准;4.汇款后请把汇款凭证或网页截图随身携带至开标现场以备查验,其复印件放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到公司换取收据。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2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办公厅(财办库(【2020】29号); 3、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健康发展的十六条措施》的通知(新政办发[2020]7号) .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因新冠病毒的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实际开标方式与实际开标时间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永隆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 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巴里坤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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