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足区治丧服务中心附属设施建设工程(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0】35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足区龙岗街道官峰村、前进村;
2.2 建设规模:室内装饰(精装修)工程建筑面积13910.88㎡。室外环境工程总面积5939.02㎡(绿化景观面积3320.25㎡。地面铺装面积2618.77㎡);挡墙工程;空调104套;殡葬、交通办公、厨房设施设备;观光电梯2台)。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2386.0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约170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包含的室内外装饰装修、室外景观工程、电梯工程等及招标人提供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所示范围,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人发布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 75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按《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报送管理办法》(渝建发[2016]22号文)相关规定执行。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工程实行不报名的招标方式,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 3 月 18 日起,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ggzyjy.dazu.gov.cn)下载本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及图纸等所有招标相关资料。不论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4.2 本招标公告开始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上关于本招标项目相关修改或补充内容。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一并收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2020年 4 月 8 日 11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服务中心(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5.3 在投标截止前,各投标人随时关注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发布的相关信息,无论关注或下载与否,一律视为全部知晓。
5.4 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应当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网》、《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网》 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重庆大足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总公司地址:***
广西中信恒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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