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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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1 |
地 区: | 开平市 |
内 容: | 附件*.* ***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社招标公告 ***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社定于****年*月**日**时于***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社办公室对大沙镇城头村背后铺位第*卡以明标明投方式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资产类型及面积: |
附件1.1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招标公告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定于 2020 年 3月 27日 15 时于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办公室 对 大沙镇城头村背后铺位第9卡 以明标明投方式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 114平方米
2、标的物所在位置: 大沙镇城头村背后铺位第9卡
3、出租的起止期限: 2020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4、交易底价: ¥1470元/月(大写;壹仟肆佰柒拾元)
5、租金递增方式: 不递增
6、租金收取方式: 银行转帐或现金
7、竞投保证金: ¥4410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元)
8、合同履行保证金: ¥4410元(大写;肆仟肆佰壹拾元)
9、资产使用范围: 按国家规定政策合法使用
10、项目详细描述:位于大沙镇商业聚集地,人流量、车流量大。
二、竞投人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领取竞投文件
竞投人可于 2020 年 3 月 17日至 2020年 3 月 27 日上午 8:3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原件)到大沙镇城头村背后铺位第十一卡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四、缴纳竞投保证金。
(1)竞投人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前以转账方式向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缴纳竞投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必须将款项一笔汇入镇交易管理服务机构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开户银行: 农商银行开平大沙支行 ,账号: 80020000007863608 。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达账才能有效,填写进账单时应在备注栏注明为竞投保证金。
(2)要求:中标后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
(3)竞投人竞投不成功,无违约行为的,竞投保证金在交易会后 15 日内无息退回。
五、竞投报名
竞投人必须在 2020 年 3 月 27 日前提交以下资料到大沙镇城头村背后铺位第十一卡(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确认竞投资格, 并领取竞投资格确认书。提交的相关资料须签名、加按手指模或盖公章,所有文件的签名必须一致,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法人(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他人参加竞投的,须提交由委托人出具的合法委托文件、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
(3)报价确认书。竞投人在报名阶段以递增报价的方式依次签订《报价确认书》,对该标的其后报价的须高于公示的最新报价(首位报价的可参照底价报价,其后报价的以最新报价加上标的加价幅度之和报价)。本次竞投报名阶段加价幅度: 100 元/次。
六、合格的竞投人请于 2020 年 3 月 27 日 15 时前,携带相关资料到达竞投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进入交易会场,如竞投人无法办理签到手续并参加竞投的,必须通过书面方式委托他人参加竞投(委托人只能委托1名代理人参加竞投,被委托人不得再另行委托他人参加竞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现场竞价权利,并不影响交易结果,其所趸缴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竞投人交易当日需携带如下资料:(1)法人(自然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2)竞投保证金缴纳凭证;(3)竞投资格确认书。
七、交易方式:(1)有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竞投人有效报名并报价的,该标的必须通过现场竞价交易方式,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在同等条件下,原承租方享有优先权);竞投起拍价为竞投人于报名阶段签订《报价确认书》出具的最高报价。竞投人应价按照规定的幅度整数倍递增,并不得撤回;(2)现场竞价开始后,所有竞投人都没有应价(报价)的,交易标的直接根据《报价确认书》出具的最高报价确定竞得人;(3)若标的只有一位竞投人报名竞投,并签订有效《报价确认书》的,该标的以其有效报价为成交价格确定竞得人。
八、在交易条件达成一致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竞投结果须通过服务平台公示7天。
九、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天内到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签订合同,竞投人若在规定期限内没有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的,视为主动放弃交易,其所趸缴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补充说明
(1)竞投人须仔细阅读本公告,竞投人一经参与竞投即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本公告全部内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本公告对出让方案及标的物所作的说明、介绍等内容,力求翔实,仅供竞投人参考。标的移交以公告展示时现状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其基本情况。标的由招标单位交付给中标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3)投标单位到场人员必须遵守招投标会场内公共秩序,不得阻挠其它投标人投标,不得阻碍主持竞投工作人员进行正常的招投标工作,更不能操纵、垄断竞投价格。一经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取消其竞投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4)竞投过程中,竞投人应严肃认真地进行竞投,一经中标,不得反悔,中标人未按约定签订相关文件,应承担违约责任,交纳的竞投保证金不予退回。
十一、联系方式***
开平市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联系人: 梁京源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开平市大沙镇十里溪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
2020 年 3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