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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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4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分局治安管理支队采购流浪犬只管理服务网上询价公告 (询价号:****************) 发布时间:****-**-** **:**:**.* *********局对******分局治安管理支队采购流浪犬只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 |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对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采购流浪犬只管理服务项目采用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并有供货能力的供应商踊跃报价。
配置要求:一、按照采购人的要求对沙坪坝区行政区域内的流浪犬只的捕捉、运输及留检服务,全年预估处理流浪犬只70余条。 二、服务要求: 1、成交供应商按照采购人要求对流浪犬进行捕捉、运输、留检。接到通知后东区范围内应半小时内到达现场,西区范围内应一小时内到达现场。 2、流浪犬只的捕捉、运输、收容、留检均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3、成交供应商在运输、捕捉、留检流浪犬只的过程中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均由其自行承担。 4、成交供应商对收容、留检的流浪犬只在三个月安置期后若无主人领回的,其有权重新寻找领养家庭。 三、投标要求,详见附件。
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必须在“行采家”服务平台(www.gec123.com)注册,成为正式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报价开始时间:2020-03-24 09:00:00(北京)
报价截止时间:2020-03-24 10:30:00(北京)
无
响应文件要求必须上传 :是
(一)交货时间:
365
(二)交货地点:
沙坪坝l辖区内
(一)本项目为人民币报价,响应供应商须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二)报价为综合包干单价,即抓补及喂养每只犬一年及以上的所有费用。
次季度第一个月初由沙区财政局按实际捕捉量支付上一季度服务费,支付金额=实际捕捉量*单价。
(一)对流浪犬只的捕捉、运输及留检过程应做好安全防护和安全警示,由于成交供应商原因发生安全责任和第三方安全责任的均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负责,与采购人无关,安全包括:捕捉、运输及留检等过程中一切伤亡事故。
(二)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一)若非采购人原因,成交供应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处以每日合同金额5‰的违约金,总计不超合同金额的10%。
(二)成交供应商不按合同和竞争性谈判文件标准约定提供服务的,对服务问题不进行整改的,采购人可以不予付款,并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
(三)若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提供服务的,采购人没收成交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并处以合同金额10%违约金。
(一)成交原则:
在符合本次采购要求、质量和服务的前提下,按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以上相同最低报价的,则以先报价的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采购执行方
单位名称: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