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贵州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装备项目(DNA混合图谱分析系统) 2、项目编号: 2020CG-SS-003 3、产品内容(名称及数量):
DNA混合图谱分析系统一套 4、产品用途: 贵州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检验鉴定 5、进口理由: 需要采购的产品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 6、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经市场调研,国内无同类产品,建议采购进口产品。故建议采购进口DNA混合图谱分析系统,法律专家认为不属于限制进口分析系统,论证会议程序合法; 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7、是否为限制进口或禁止进口产品: 否 8、公示期:2020-03-19至2020-03-23 9、ppp项目: 否 10、采购人名称: 贵州省公安厅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宝山北路82号 联系人:龚警官 联系电话:0851-85904846 11、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山水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贵阳市观山湖区绿地联盛7号楼二单元29楼 项目联系人: 招标二部 联系电话: 0851-85776816 12、财政部门:贵州省财政厅 联系地址:贵州省政府大院七号楼 联系人:蒲老师 联系电话***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进口产品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对进口产品公示的异议后,应当在公示期满后五日内,组织原论证专家进行补充 论证,论证后认为异议成立的,应当作出不同意采购进口产品的论证意见;论证后认为异议不成立的,采购人应当将异议意见、 论证意见与公示情况(包括公示网页截图)以及其他有关材料一并报相关财政部门核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补充论 证的结论告知提出异议的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