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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8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8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项目名称:*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项目编号:****-******-**-**-******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 工程类型:施工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预选招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市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 项目编号: 2020-440307-83-01-010156
是否重大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市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项目编号: 2020-440307-83-01-010156001
工程类型: 施工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交易地点: 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龙岗分中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0年03月18日09:00时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7日18:00时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2020年03月28日17:00时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2020年04月02日17:00时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备注 :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深圳市龙岗区建筑工务署 经办人: 宁伟
办公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深圳市诚信行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 李昆鹏、刘纯阳、汤喜华
办公电话: ***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2020-440307-83-01-010156001001
标段名称: 市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0-04-07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66126.7155 万元 本次招标面积: 平方米
计划总投资: 56000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施工总承包;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市第十七高中建设工程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安装、竣工验收、满足项目办学功能必须的设备购置等以及其它与项目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具体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如有)、施工图设计、协助概算申报、竣工图编制、绿色建筑工程咨询、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周边道路交通研究、交通组织方案以及提供施工阶段设计配合、按国家有关规定和相关规范要求应由设计单位完成的工作。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部分新建教学综合楼、教职工和学生食堂、学生宿舍楼、宿舍管理及教师值班用房、教职工宿舍楼、架空层、地下室、运动场地、绿化等,以及水、电、气、通信、网络等接入,绿化、管线迁改,出入口开设,完成前款”二.1、设计内容”涉及的高中部分全部施工内容,竣工验收合格且达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并移交使用; 3、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建立及应用和其它工程技术支持:12年制72班全部学校整体设计与施工阶段联合应用; 4、其它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所有服务及配合工作。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 ***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具体以投标人现场踏勘为准。
计划开工日期: 2020-04-20 00:00:00.0 计划竣工日期: 2022-03-18 00:00:00.0
拟采用评标方法: 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 直接票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详见招标文件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最低资格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专业: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企业最低资质要求:
其他要求: 一、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合格投标人条件应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 (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单位为: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的企业。 二、项目总负责人***
***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1、实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告知性备案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建设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内容的投诉时限按如下规定执行:
(1)采用资格预审或投标报名方式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
(2)采用资格后审的,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深圳建设工程交易服务网(zjj.sz.gov.cn/jsjy)”或“深圳建设信息网(www.szjs.gov.cn)”。
3、资格后审有关要求如下:
4、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因任何原因未上传合格投标报名资料的投标报名申请。
5、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及《深圳市预拌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管理规定》的要求,使用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和新型墙体材料。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
7、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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