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政府采购效率的意见>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限额以下非必须招标工程项目发包方式的指导意见(试行)》(酒政办发〔2018〕324号)等文件要求,中共肃州区委统战部对肃州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户外宣传牌租赁进行邀请招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竞价编号:JQYGCG[2020]003号
二、采购内容:
在酒嘉高速路2396公里至2395公里向南40米处租赁13米×6米×2面宣传牌,用于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法规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租赁期限1年,含包括宣传牌的租赁及版面设计、喷绘费用、安装费、维修维护等费用。
三、采购预算金额:伍万伍仟元整;小写:¥55000.00元,
四、竞价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证件;
2、供应商须具有广告宣传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能力;
六、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上传资质证明文件及竞价截止时间:2020年3月18日10时至19日17时。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人:中共肃州区委统战部办公室
地 址:酒泉市肃州区西大街3号
联系人:康晓萍 联系电话***
中共肃州区委统战部
2019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