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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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7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仓库*号库、*号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仓库*号库、*号库项目已由***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石综保经发备字〔****〕***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现已 |
关键词: | 监理 仓库 |
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仓库3号库、4号库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仓库3号库、4号库项目已由石家庄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石综保经发备字〔2017〕00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全权委托,对本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资格条件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2.2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3#库建筑面积8982.96平方米,地上4层;4#库建筑面积8889.59平方米,地上4层。项目由库房及主要生产设施、辅助生产及配套设施等部分构成;
2.3工程总投资:约8500万元;
2.4资金来源:政府资金;
2.5质量标准:合格;
2.6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缺陷责任期满止;
2.7招标范围:石家庄综合保税区标准化仓库3号库、4号库项目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包含各阶段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含造价审核)、合同管理、组织协调、建立信息平台、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协助建设单位办理报批及报建、报验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4)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ebztb.com/)”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0年3月 17日09:00 至2020年3月23日17:30 (北京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7日09时 30 分,地点为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本次招标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文件采用电子文件,投标人应通过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经河北CA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5.2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远程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解密时间规定为 30 分钟,投标人需使用 CA 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网上公开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经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次“关注项目”。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家庄空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综合保税区
联系人***
电 话:0311-83509265
招标代理机构: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青园街357号
联 系 人***
电 话:0311-88891305、15369351103
郑重公告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