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
凌海市大凌河街道办事处 委托,对
凌海市大凌河街道生态绿廊苗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LHZC2020040313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
竞争性谈判 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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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组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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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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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进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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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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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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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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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海市大凌河街道生态绿廊苗木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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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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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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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中杨、紫叶稠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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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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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115,000.00 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
115,000.00 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6 .1投标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生产商或经销企业,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6 .2投标人须具备《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6 .3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6 .4截至报名结束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
2020 年
03 月
18 日
08 时起至
2020 年
03 月
20 日
17 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8508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红树林小区,天成雅典对面华隆宾馆五楼
。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
500 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 ; 2、 《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 3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原件 ; 4 、授权委托书原件 ; 5、 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纳税缴款凭证、报名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 ; 6、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以上资料一式三份,加盖投标人公章)
七、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 谈判 会议时间:
2020 年
03 月
23 日
16:30 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 谈判 会议 地 点:
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市内办事处五楼第一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凌西大街66号12#,天成雅典对面)。届时请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开标大会 。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
2020 年
03
月
17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23 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 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凌海市大凌河街道办事处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锦州银行天桥支行
账户名称:锦州华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410100682005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