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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租金市场价格评估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7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珠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7
截止日期:2020.03.27
地 区:珠海市
内 容: 采购项目信息公告表 交 易 内 容 项目编号 ZHAEEC**-***CGJ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租金*场价格评估 交易上限价(预算) 人民币*****元 交易时间 报价起止时间:****年*月**日上午
 
招标公告正文

采购项目信息公告表

项目编号

ZHAEEC20-008CGJ

挂牌交易批准机构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方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标的名称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出租物业租金市场价格评估

交易上限价(预算)

人民币52200元

交易时间

报价起止时间:2020年3月27日上午10时起至11时止。

项目(标的)交易/开标/谈判地点

电脑终端

项目(标的)意向

购买服务

交易方式的确定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不少于( 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采用“网络竞价,一次性报价”方式组织交易。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按照挂牌价与意向方报价孰低原则,协议成交

挂牌期满,如没有征集到( 1 )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方

£ 不变更信息公告内容按照不少于7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

R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 终止挂牌。

项目(标的)概况


公告起止日期

2020年3月17 日 至 2020年3月25日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本次招标主要为珠海港控股集团物业提供租金评估报告,评估单位须具备房地产估价机构贰级及以上资质。中标后3日内与委托方签署合同并开展评估工作。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评估报告报送委托方。

项目(标的)附件

本次需要评估租金的物业合计面积24971.25平方米,具体分布如下:

1、九州港弘发巷单身宿舍及单车库:面积3423.04平方米;2、九洲花园:面积1344.33平方米;3、斗门井岸滨江路物业:面积1385.82平方米;4、南水海港新村:面积4071.11平方米;5、榕树湾及山边饭堂一、二楼:面积6441.33平方米;6、高栏国码单身宿舍:面积1752.33平方米;7、宝珠新村:111.87平方米;8、万科金域缇香住宅30套,共计1125平方米;9、前山新城住宅6套,共计223.2平方米;10、湾仔沙气化站土地2605.72平方米;11、湾仔沙气化站土地2487.5平方米。

 

意向方应当具备的条件及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资格条件

1、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独立于采购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意向方必须具有房地产估价机构贰级及以上资质;

3、不接受个人以及联合体参与。

意向登记要求及资料

清单

1、 电子竞价竞买申请书;

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3、 意向方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4、 交易须知、采购合同范本、采购信息公告表。

意向登记的时间

2020年3月23日17时前 (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意向登记。

意向登记的地点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联系地址***

香洲办事窗口:珠海市香洲区国资委(梅华东路362号)一楼

***

0.2

交纳保证金截止时间

2020年3月25日17时 (以到账为有效)逾期不能参加意向登记

交纳保证金的账户

户    名

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

开户账号

44350401040016913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传    真

0756-2992777

备注

温馨提示:

1、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费用。

2、在被确定为项目供应商后不与委托方签定交易合同或违反珠海产权交易中心交易规则及与交易相关的规定、约定的其他行为的,保证金不予返还。

3、采用网络竞价方式交易的采购项目,意向方在报名参加竞价前应到电子竞价系统中注册登录账号及密码,并提交登录账号给本中心,本中心将激活通过资格审查的意向方登录账号并通知意向方。竞价活动中各意向方均未以不高于交易限价的价格出价一次的,交易保证金不予返还。

4、意向方应按有关规定或约定向珠海产权交易中心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

中心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本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2、意向方如对本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特别事项说明等对项目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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