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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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31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的采购公告 **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财政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编号:LNZC**********)在中华人民**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 |
关键词: | 道路 路 |
辽宁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义县财政运行管理服务中心委托,对义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项目编号:LNZC201912010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01 |
义县2019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村内道路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
结算审核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250000.0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7.1合格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含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二级机构)
7.2合格供应商须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服务;
7.3合格供应商拟派驻该项目负责人***
7.4合格供应商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售后服务;
7.5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7.6单位负责人***
7.7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分包或转包。
7.8合格供应商须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入库供应商。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投标人未进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网站(http://ggzy.jz.gov.cn)“首页—通知公告”中公布的“关于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网上注册登记入库的通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3月18日08:00时起至2020年03月24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在线下载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ggzy.jz.gov.cn)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1、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凡具备上述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采购文件领取时间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链接:http://ggzy.jz.gov.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成功后请将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企业公章,以开标现场递交的方式转至采购代理机构。
2、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的具体操作,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服务指南—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运行平台诚信库申报操作手册》(链接:http://ggzy.jz.gov.cn),投标人操作有疑问的,可在项目招标公告有效期内向软件开发公司技术人员询求指导,自行完成网上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
3、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负责。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20年03月31日北京时间09: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开标室(具体开标室详见一楼屏幕)。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3月17日至2020年03月24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义县财政运行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 义县市内
项目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23
项目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传 真:0416-5021955 邮箱地址:***
开户行: 锦州银行光彩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410100678339063
辽宁众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