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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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5 |
地 区: | 常德市 |
内 容: | **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天易经济开发区被征拆房屋拆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天易经济开发区被征拆房屋拆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编号:潭*财采计【****】**** |
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被征拆房屋拆除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被征拆房屋拆除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 2.1政府采购编号:潭县财采计【2020】010014号 2.2采购代理编号:LYZC-20200115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五、预算金额: 两年约300万元,约150万/年,其中第一包:75万元/年;第二包:75万元/年,分包中标。投标人必须参加每个包的投标,投标人可只编制一套投标文件(该投标文件中的商务技术部分可不分包编制),投标文件中须对每个包分别报价,且每包单价应一致。为保证作业质量和进度,同一投标人只能在其中一个包中标。 六、服务内容: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采购需求。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7.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7.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7.1.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具有建筑物或房屋拆除)、银行开户许可证 7.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7.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1.5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2投标人特定资格要求:无 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八、投标保证金及代理服务费: 8.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万元整/包(人民币)。 8.2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前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要求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本投标单位申请到的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详见HTTP://ggzy.xiangtan.gov.cn/zlxz/3480.jhtml); 8.3各投标人需在递交投标保证金前确保本单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系统中录入的基本账户与本企业的基本账户一致,如存在不一致的情况,需要及时修改注册时填写的基本账户信息。 8.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九、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9.1请从2020年2月 27 日~2020年3月 5 日17:00 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投标人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9.2所有投标申请人须在2020年3月 5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xiangtan.gov.cn)完成企业注册,同时办理湖南数字认证CA证书。 9.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 9.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9.5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发布。 9.6投标人应自行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ggzy.xiangtan.gov.cn/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 10.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0年3月 25日09时00分,地点为: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10.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10.3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名以示出席;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潭天易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投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事先在本公告附件处下载并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进入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 投标单位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人员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入交易中心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