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B32062103360005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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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20.03.16 |
截止日期: | 2020.03.27 |
招标业主: |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城*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城*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施工监理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
关键词: | 监理 |
[0]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B3206210336000522 | 项目名称 | 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 | ||
标段编号 | B3206210336000522001001 | 标段名称 | 施工监理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3月16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27日 | ||
工程类型 | 工程监理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海安市城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海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海安市城区。 2.2 工程规模: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工程及零星工程,项目总投资约7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海安城市微空间整治、城区零星市政工程施工及维修、城区零星绿化种植补植及修补、城区特色树围篦子改造等全部相关工程内容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施工监理,具体以甲方交办的工程及实施内容为准。 2.4 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保修阶段(含工程缺陷责任期),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 100 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7 其它: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2 万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自 2018年3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 2019年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必须具备在投标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执业资格;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在海安市地区范围内最多可同时在三个在建项目上从业(含本项目),但必须满足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13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的要求; 3.10其它要求:授权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具有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书,本工程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至投标时间截止不得超过60周岁,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4.1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获取时间: 2020 年 3 月 16 日 到 2020 年 3 月 27 日。 5.2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jy.nantong.gov.cn/)”获取;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网上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 3 月 27 日 14 时30分。地点为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为全程化电子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评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中标人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复制书面投标文件三份、电子文件壹套送至代理公司。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7.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发布同时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是本工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9.其他事项9.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到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10.联系方式***地 址:海安市中坝南路12号 ? 地 址:海安市镇南路339号二楼 邮 编: 226600 邮 编: 226600 联 系 人: 陆兴均 联 系 人*** 电 话: 18795796866 ? 电 话:0513-81819577、8185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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