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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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3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YLCSZC-****-***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公开招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互动录播教室(智慧),互动录播教室(简易)*********批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 |
关键词: | 教育 |
一、 招标项目编号:YLCSZC-2020-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公开招标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哈密市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互动录播教室(智慧),互动录播教室(简易) | 1 | 148000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分两种产品,详细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
2 | 哈密市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班班通设备 | 1 | 5200000 | 批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2018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被授权委托人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上一季度的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14至2020-03-18
上午:09:30-13:30
下午:15:30-19:3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2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网页打印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5、2018年至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新成立公司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7、提供被授权委托人社保部门出具的在本单位上一季度的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原件; 8、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9、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4-03 10:3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4-03 10:3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哈密市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互动录播教室(智慧),互动录播教室(简易) | 296000 | 哈密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8980 1010 0100 032786 | 电汇或转账 | |
2 | 哈密市教育信息化工程项目二期建设项目-班班通设备 | 104000 | 哈密市商业银行乌鲁木齐分行 | 8980 1010 0100 032786 | 电汇或转账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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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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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乌鲁木齐永隆昌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哈密市教育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哈密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