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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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3 |
地 区: | 东方市 |
内 容: | 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磋商公告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项目编号:zdcg-****-******* *.采购项目范围 *.*、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内容:机动车尾气遥 |
关键词: | 机动车 |
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东方市生态环境局委托,对其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组织竞争性磋商,现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来参加密封投标。
1.项目编号:zdcg-2020-0307003
2.采购项目范围
2.1、名称: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
2.2、内容: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及相关安装、配备设施和服务;
2.3、技术要求:见“磋商文件《用户需求书》部分”;
2.4、本项目预算价为:¥1857900.00元,超过此预算价的作废标处理。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提供“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企业纳税证明或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2019年任意一个月的企业社会保障缴费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5、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四张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将部分项目分包和转包。
3.7、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提供银行转账凭证或银行保函)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8、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4.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请于 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20日08:30至17:30(节假日除外),在海口市海垦路金都花园1栋502房,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报名须提交以下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以上资料收加盖公章复印件)。
4.2、磋商文件售价
项目本身: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
5.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3月23日9:30 。
5.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海口市海秀东路鸿泰大厦14层开标室3。
5.3、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5.4、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5.5、公告发布媒介:招标网、东方市人民政府网。
6.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方市生态环境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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