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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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4.03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附件**********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定稿)*.**.pdf ************受*********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税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19WLZBCD05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各供应商: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的委托,对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二、采购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信宜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6500704.82
四、服务年限:3年
五、非通用类(服务)
1.项目内容:物业管理服务(详见采购文件);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供应商应对本项目内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六、投标人资格:
1、投资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
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其他事项:供应商须凭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以上资料及采购文件洽购登记表(于http://www.gdveren.com/下载填写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一式一份前来指定地点购买采购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3月14日起至2020年03月20日期间(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4层开标室
十、开标评标时间:2020年04月03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4层开标室
十二、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采购人) :苏先生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代理机构) :梁工 联系电话***
十三、网站公示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http://www.gdveren.com
广东威朗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03月13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资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得转包。4、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7048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4日 08:30 至 2020年03月20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2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供应商须凭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1、为原件,2为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4月03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茂名市油城九路6号大院1、2、3号第4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