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隆县2019年度(第一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 已由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以 兴审批招标核字[2020]2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兴隆县移民工作办公室 ,建设资金来 自 中央资金和省级资金 ,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兴隆县移民工作办公室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兴隆县,涉及13个乡镇、30个村。
(2)建设规模和内容:涉及13个乡镇、30个村的共36个项目;其中有3项为基本口粮田及配套水利设施项目,有33项为交通、供电和社会事业等基础设施项目。
(3)合同估算价:11.875万元
(4)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自施工准备至竣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投入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相应专业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0年 1 月 21 日08时30分至2020年 2 月1 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http://101.75.247.253/cdggfwpt-home-web/”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0年 2 月 20 日09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的交纳截止时间: 20 20 年 2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 (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缴纳无效)。 潜在供应商 必须使用基本帐户通过转账方式,转账至下述保证金专用帐户,不接受一般账户及现金存入。参加多标段投标的,须分别交纳 :
保证金专用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兴隆县行政审批局
账 号:13001687308050507681-0378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 兴隆县 支行
保证金金额: 2,300.00 元。
★特别说明:请及时交纳保证金,缴纳成功后,需使用投标人本单位机构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电子投标系统,进入“投标保证金”界面,当显示银行来款记录后,对所投标段进行保证金【绑定】。如果不进行绑定,将无法对本项目投标。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并将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材料、缴款回单扫描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兴隆县)(其他媒介转载无效,因轻信其他媒介、组织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兴隆县移民工作办公室
地 址:兴隆县水务局四楼
联 系 人:李婧菲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承德鑫正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承德市滦平县丽景佳园小区C座四层
联 系 人:董志杰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