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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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19 |
招标代理: | 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陕西省 |
内 容: | (招标编号:****-*****H*****) 一、招标条件 陕汽商用车PEMS试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陕汽商用车PEMS试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 |
关键词: | 商用车 用车 |
(招标编号:0658-19021H11613)
陕汽商用车PEMS试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陕汽商用车PEMS试验检测设备采购项目,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卷第五章招标需求。
1、投标人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设备制造商具有对所提供系统4年以上的制造经验,时间从企业注册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制造商公司的营业执照或中国总部的授权书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13日到 2020年03月19日
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携以上资格要求中各项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1套留存,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于2020年03月13日到 2020年03月19日(节假日休息)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锦绣华庭 506 室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04月0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锦绣华庭 506 室纸质文件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开标时间:2019年04月03日 09时30 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劳动南路99号锦绣华庭50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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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招标人:陕汽集团商用车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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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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