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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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采购公告(资格后审) 采购项目编号:JLXR-****ZCJY***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已由**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设施维护 |
关键词: | 道路 工程招标 路 |
采购项目编号:JLXR-2020ZCJY103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的2020-018号政府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实行政府采购,采购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100%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长春净月高新区。
2.2 采购预算:1889.913408万元。
2.3标段划分、项目名称、采购范围、计划工期
标段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预算 (万元) |
计划工期 |
一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净月大街及小合台 |
一标段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420.513239 |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计60日历天。 |
二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净月分团区域 |
二标段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628.373691 |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计60日历天。 |
三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生态大街区域 |
三标段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420.513239 |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计60日历天。 |
四 |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0年道路春季集中维修工程-新城大街区域 |
四标段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
420.513239 |
2020年4月13日至2020年6月11日,共计60日历天。 |
2.4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单位应当为拟投入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缴纳社会保险。
3.4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2016.2017.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年份-2018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财务报表,投标人在2019年之后成立的,无财务状况报告的,可以提供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具有2019年1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料。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3.9不接受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3.10外省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吉建管〔2018〕12号文件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3日至2020年3月1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相关出资信息的网页截图(证明材料中须可以明确查找出投标人企业股东名称)、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
4.2 采购文件售价每本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同一投标人只可以对本项目的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3日13时30分,地点为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擎天树街与锦竹西路交汇处东行100米宇轩家园1号楼3单元1106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一标段:叁万伍仟元、二标段:肆万伍仟元、三标段:叁万伍仟元、四标段:叁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
地 址: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人***
电 话:0431-84533735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项目审核中心、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项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地址:***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