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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11 标签: 四川省招标 医院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11
截止日期:2020.03.24
招标代理: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区:四川省
内 容:附件*磋商文件-***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pdf   ************受***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
关键词: 医院
 
招标公告正文
附件1 磋商文件-乐山市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pdf

  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人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乐山市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乐山市人民医院低频止吐仪等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SCHZDL2020-030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山市人民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 系 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宏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 系 人:李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供应商为代理公司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第1包适用)2)医疗器械产品均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和注册登记表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仅限第1包适用) 3)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前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74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3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2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8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网上获取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网上发售。获取磋商文件时,经办人员必须将以下资料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QQ邮箱(2780690489@qq.com):(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分包号、联系方式、联系地址***

磋商文件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24日 09: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24日 09: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祥路一段1085号6楼(如家商旅酒店六楼)

 

四、其它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预算为:第一包:4.74万元;第二包:24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第一包:4.74万元;第二包:18万元。

疫情防控须知:为严格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防止交叉感染,在疫情防控期间,各供应商原则上最多派1名人员到场。请各供应商如实填写《参加开标活动现场人员健康情况申报卡》(格式详见磋商文件第十二章),加盖单位公章后于开标当日到达时单独提交至代理机构。进入开标现场的人员必须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并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身份证原件、佩戴口罩,自觉接受身份核验、体温检测、报告登记等疫情排查措施,服从防疫管控。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被拒绝进入开标现场的,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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