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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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南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修编服务(第二次)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南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修编服务(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服务时限 投标保证金 (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南天湖旅 |
关键词: | 规划 |
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 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对 南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修编服务(第二次)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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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时限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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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价(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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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天湖旅游度假区规划修编服务(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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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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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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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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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丙级及以上资质。(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不能超过三家,联合体投标的主体方和参与方需具备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核发的旅游规划设计丙级及以上旅游规划设计资质或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丙级及以及资质)。
(三)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要求: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供应商,联合体最多不超过三家。
1、采购商对联合体投标人视为一个供应商,只有联合体主体方才能参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协议书必须明确主体方名称,并明确主体方权利及责任和义务,联合体投标人的任何一方均不得再单独或与其它单位组成投标联合体,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
2、投标保证金必须由主体方基本帐户汇出。采购商付款只针对认可联合体投标协议中予以明确的主体方(联合体投标人的任一方均可为联合投标人的主体方,具体以联合体投标人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主体方为准)为唯一收款单位以及该单位的收款账号进行确认作为中标后的合同款项收款方。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请各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在投标保证金截止之日前自行在招标代理机构处(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东久桓城一期4栋1单元1-1 )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联合体投标人领取资料时应出示《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若未及时领取相关资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资料费每份1000元,在购买资料时缴纳。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2020年3月1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四)投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递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15:00时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超过投递投标文件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我中心恕不接受。
(六)开标时间:2020年3月18日北京时间下午15:00
(七)开标地点: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低价风险担保金 、招标代理费
(一)询价保证金:¥1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在2020年3月17日12时00分前以网银方式从本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投标主体方单位的银行基本存款账户打出的为准)划转到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
户名: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丰都城东支行
账号:50050129380000000114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按照采购人规定提交相关资料后,代理机构人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公司账户。如成交供应商违约,不予退还保证金。
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咨询电话:***
(三)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前中标人向采购人缴纳壹拾万元的履约保证金(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投标主体方缴纳履约保证金。
(四)低价风险担保金
本项目实行低价风险担保。若投标价低于最高限价乘以0.85时,向中标人收取低价风险担保金(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投标主体方缴纳低价风险担保金)。低价风险担保金额=最高限价×0.85-中标价(金额为负值则不需提交)。递交投标文件前,中标人应将低价风险担保金与询价保证金划入询价保证金指定帐户。若中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缴纳,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若投标人中标后代理机构直接转入招标人规定的低价担保金帐户,作为低价风险担保金。
(五)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丰都财政发〔2018〕107号文件执行。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联合体投标人的由投标主体方负责支付招标代理费。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市丰都县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jy.cqfd.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丰都县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 话:18623485042
地 址:丰都县教委办公大楼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德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邮 编:408200
电 话:18623057765
传 真:(023)70685768
地 址:丰都县三合街道龙河东久桓城一期4栋1单元1-1
2020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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