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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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31 |
招标业主: | 国家税务总局 |
招标代理: |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附件*公开公告.doc附件*付款码.png ***********受*********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JSHC-**********C* |
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受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南京市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南京市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
项目编号:JSHC-2020020035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国家税务总局南京市税务局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苏省华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南京市金汇大厦监控系统改造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如果是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2019年10月至今)任一月份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2018年度审计报告(提供相关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以不提供);(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2019年10月至今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8)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果是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投标的可以不提供授权书)。(9)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10日 15:47 至 2020年03月17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疫情期间仅接受网上报名
招标文件售价:¥8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文件邮箱:jshc9999@163.com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3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软件大道109号(雨花客厅)2幢909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凡参加投标的相关人员(包括评标专家和采购人代表),应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以下程序:
1、所有人员必须提供个人轨迹证明(电信,移动,联通),需提供纸质材料;
2、所有人员必须提供宁归来的绿色健康码才能进入会场,需提供彩打纸质材料;
3、投标人委派人员不得超过1人并且该委派人应递交具有其签名的承诺书"本人承诺14天内未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未接触过湖北各市、温州等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未与确诊、疑似病例和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有聚餐、聚会、大型会议、其他大型活动等密切接触史,并主动提供个人轨迹信息。严格落实防控责任,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凡参与投标的相关人员,应在开标室等候,不得随意走动。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