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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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19 |
招标代理: | 山西盛兴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山西省 |
内 容: | 附件****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docx *****************受***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 |
山西盛兴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谈判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项目编号:SXYZB-DT-2020-0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西盛兴元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供应商资格要求简要说明: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 ??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单位负责人***
二、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地点: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谈判文件地点: 大同市开发区悦城金茂园75号商铺
三、其它补充事宜:
四、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五、谈判方式文件及售价等:
预算金额:83.972666 万元(人民币)
获取谈判文件方式:代理公司现场获取
获取谈判文件文件售价:500.0 元
谈判文件发售起、止时间:2020年03月09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1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谈判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大同市开发区悦城金茂园75号商铺,代理机构会议室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03月19日 09:30
谈判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大同市开发区悦城金茂园75号商铺,代理机构会议室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的相关规定,如果报价人或所提供的货物/服务满足下述要求并经谈判小组全体成员集体认定通过,予以考虑执行。
(1)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的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采购货物/服务,未特别标注“进口产品”字样的,均必须投报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产品各项技术标准必须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2)涉及到节能(节水)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的,按照财库〔2019〕9号的有关规定,由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属于国家强制性采购产品,必须符合通知要求,否则响应无效;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在评审中优先采购。
(3)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中如包含计算机,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产品;所采购的其它软件必须为正版软件。
(4)投标货物中如含有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的《信息安全产品强制性认证目录》中的产品,须提供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未附有效认证证书,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5)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并附相关有效证明文件。
监狱企业参加投标视同小微企业,提供由上级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须根据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的要求,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六部分)。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享受投标货物的价格折扣。若有的话,如实填写《中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货物、服务明细表》(格式见第六部分)。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A.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B.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C.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D.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七、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一.项目名称: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零星维修工程
二.项目编号:SXYZB-DT-2020-0001
三.采购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预算控制额(元) |
1 |
左云县公用事业管理中心 零星维修工程 |
839726.66 |
3、质量要求:合格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由投标方与成交人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