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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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09 |
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区****年**街道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街道八里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修灌溉管道、***m*蓄水池、**m*蓄水池、新修耕作道涵洞、坡耕地整治、田块归并、新修*.*m宽人行便道、新修*.*m宽耕作道、新修*.*m宽机耕道、新修围栏、浇筑晒坝等 |
关键词: | 招标代理 农业 街 |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潼南区2018年梓潼街道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建设地址:*** 建设规模及内容:新修灌溉管道、100m3蓄水池、50m3蓄水池、新修耕作道涵洞、坡耕地整治、田块归并、新修1.2m宽人行便道、新修2.0m宽耕作道、新修3.0m宽机耕道、新修围栏、浇筑晒坝等。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工期:120日历天。 二、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项目招标文件的编制与制定以及相关手续办理。 三、工作要求 1、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从事招标代理活动; 2、招标代理机构应根据本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选择有足够经验的专职技术经济人员担任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 3、依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组织招标工作,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4、有义务向招标人提供招标计划以及相关的招投标资料,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解释工作; 5、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工作中应由招标代理机构完成相关数据的准确性负责; 6、代理方工作人员如与本工程潜在投标人有任何利益关系应主动提出回避; 7、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分包或转让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8、因不可抗力导致代理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责任; 9、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接受所有投标人的礼品、宴请和任何其它好处,不得泄露招标、评标、定标过程中依法需要保密的内容。合同终止后,未经招标人同意,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漏与本合同工程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四、资格要求 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具备招标代理暂定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在潼南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库备案,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执行能力;已确定的代理项目不得转包,否则一切后果自负。代理机构不得与施工单位有任何隶属关系,或者其它厉害关系。 五、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潼南区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专项整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潼南府办发〔2018〕5号)相关规定收取招标代理费。 六、招标代理机构申报资料及确定 1、营业执照(复印件盖鲜章); 2、资质证书(复印件盖鲜章); 3、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密封在一个袋中,报名时提交; 4、根据企业信誉度、资质等情况,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确定。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材料递交时间:2020年03月09日09时开始受理,2019年03月11日17时00分停止受理。 递交地点: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2楼农田建设科(潼南区桂林街道办事处金佛大道333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重庆市潼南区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0年03月0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