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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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30 |
招标代理: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
地 区: | 西安市 |
内 容: | **********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年楼宇亮化维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年楼宇亮化维护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 |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受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高新区2020年楼宇亮化维护维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高新区2020年楼宇亮化维护维修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
一标段:ZD0520-002/1ZGX
二标段:ZD0520-002/2ZGX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管理局
地址:***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
唐延路、沣惠南路、锦业路高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的楼宇亮化设施、供配电设施(一期、二期亮化的一级配电箱、电力电缆等)、控制系统设备(远程控制设备;楼宇主控、分控设备等)、唐遗址公园北广场灯光秀设备(机械臂、音响、楼宇点光源、舞台灯光等)、超出质保期的节日亮化设施等。
项目用途:楼宇亮化维修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项目预算:9,362,400.00
一标段:年预算为4,975,000.00元,维修维护范围为高新区楼宇亮化一期项目,及所有强电维修维护和通讯费。
二标段:年预算为4,387,400.00元,维修维护范围为高新区楼宇亮化二期项目,及所有楼宇亮化项目电费。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8年度经审计的投标人财务会计报告;
4.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2019年9月至今)已缴纳任意时段完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5.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人自投标前6个月以来(2019年9月至今)已缴存的任意时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提供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1)投标人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及承装、承修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注册在本单位)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无在建项目;
(3)投标人为陕西省或西安市“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入库企业;
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
10.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11.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个人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2. 两个标段均可报名参加,最终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中标人。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9日至2020年3月16日时止,每天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线上发售。
3.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注:(1)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加盖公章(备注经办人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扫描件发送至邮箱18975558@qq.com,并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人员进行确认(联系人***
九、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须密封后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递至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30。
2.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下午14:30。
3.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32号锦业时代A1幢502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通过陕西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建行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
账 号:61001920900052574742
陕西正大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 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