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8 |
---|---|
截止日期: | 2020.03.27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KY-****-**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标项名称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简要规格描述备注第一包培养架、周转托盘、周转框、灭菌柜周转车设备采购************个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第二包电锅炉、净水设备采购** |
一、 招标项目编号:XJKY-2020-10
二、 采购组织类型:部门集中采购-委托中介机构
三、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第一包 | 培养架、周转托盘、周转框、灭菌柜周转车设备采购 | 17350 | 8150000 | 个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二包 | 电锅炉、净水设备采购 | 2 | 105000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第三包 | 电动叉车、装载机设备采购 | 7 | 1100000 | 辆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四、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投标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企业及其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份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份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虑到各投标单位出行情况,我公司接受以邮箱形式报名。报名时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项目名称(第x包);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
五、 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 报名(发售/获取)时间:2020-03-07至2020-03-16 20:00:00
上午:10:00-14:00
下午:16:00-20:00
2.报名(发售/获取)地址:***
3.标书售价(元):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三证合一)、《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法定投标人的需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4、投标人须提供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上无不良行为记录网上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企业及其被授权委托人在项目进行期内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份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明细表原件)、具有税务局开具依法缴纳近三个月份税收证明的良好记录; 6、投标单位(供应商)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7、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公司或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9、投标企业需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能力,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投标货物的相关业务,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1、根据目前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考虑到各投标单位出行情况,我公司接受以邮箱形式报名。报名时按以下内容发送至邮箱:1、项目名称(第x包);2、项目编号;3、公司名称;4、联系人;5、联系电话***
六、 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7 15:00:00
七、 投标地址:***
八、 开标时间:2020-03-2715:00:00
九、 开标地址:***
十、 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十一、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关于进一步支持本地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实施意见》(喀署办发〔2016〕55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疆科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名称:新疆喀什地区英吉沙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英吉沙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4.7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