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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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0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咸祥镇华阁瑞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公告(重发) 发布日期:****年*月*日 公告期限:****年*月*日-****年*月**日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批准,现就***咸祥镇华阁瑞庭物业管理 |
关键词: | 物业管理 |
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公告期限: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13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采购人批准,现就鄞州区咸祥镇华阁瑞庭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重发)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要求且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X-ZB(2020)-002
二、采购组织方式:分散委托采购
三、采购方式、用途:公开招标、业主自用
四、项目概况:子包号、服务范围、服务期限、服务需求:
序号 |
服务范围 |
服务期限 |
物业综合服务费 |
采购预算 |
一 |
华阁瑞庭物业管理服务 |
本服务项目一招暂定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后二年度采购人根据中标人在上一年度合同履约、考核情况及资金审批等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住宅:1.1元/㎡·月 |
295477元/年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2、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单位负责人***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采购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20年3月6日至 2020年3月1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2.1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和报名函,并于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宋先生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
2.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联系宋先生,电话/传真:***
2.3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所递交的资料将被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3、售价:本采购文件工本费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开标当日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元;保证金形式:银行电汇或网银(公对公转账形式);提交时间:于2020年3月19日16时00 分(以银行进账日为准)之前缴纳到如下账户并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收款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帐 号:39409001040010006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宁波大嵩支行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交到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20日9:30(北京时间)在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公共交易站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人:宁波市鄞州区咸祥镇咸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址:***
联系人***
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注:根据税总发【2016】75号文件第十八条规定,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开票资料,开票资料内容包括:
1、购买单位名称(不得为自然人);
2、纳税人识别号;
3、地址电话;
4、开户银行及账号。
电子文件: 签章后的采购文件.pdf公告附件: 5、采购公告.pdf其他: 6、投标报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