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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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发布日期:2020年3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批准,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委托,就温瑞塘河汀田段(含汀田浦)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管理房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RAZZ-2020030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或标项基本 概况介绍 |
备注 |
1 |
温瑞塘河汀田段(含汀田浦)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管理房建设项目 |
1 |
项 |
温瑞塘河汀田段(含汀田浦)景观提升工程一期管理房建设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最高限价:人民币2020829元 工期:12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
财政预算价:人民币2296397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202082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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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具备[施工总承包(2014版)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
3、 拟任项目负责人***
4、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磋商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等:
1. 获取时间:2020年3月6日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2. 获取方式: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操作路径: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3. 标书售价(元):每本0元。
六、获取磋商文件下载地点:供应商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七、磋商截止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9:00时止。
八、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8:30-9:00 时止。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址:***
十、磋商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年3月17日上午9:00 正。
十一、磋商地址:***
十二、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4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否则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第一次质疑以外其他所有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成交的磋商供应商,必须事先申请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请磋商供应商登入“浙江政府采购网”进行登记注册。
3.潜在供应商应当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照规定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
4.根据浙财采监〔2012〕11号文件,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已注册并加入“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且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含微型企业)条件的,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时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如小微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其所投产品制造商也须满足此规定,方可享受《暂行办法》规定的优惠政策。)
5. 本项目优先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必须进行的技术引进和转让需符合国家政策和有利于国内行业的发展。项目中涉及到的设备、材料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要求符合相关规定。
6.为贯彻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2号)及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瑞安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有序恢复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本项目经采购单位负责人***
十四、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
2、采购人:瑞安市汀田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瑞安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