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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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诸暨市 |
内 容: | (编号:*******) 参照《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 |
关键词: | 政府 水厂 |
(编号:2020001)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受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水厂污泥外运处置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及规模: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乡镇水厂年产生污泥约1000吨,需要外运处置(含运输),采购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评标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四、投标人(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与采购项目内容相符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下载方式发布,发布时间为2020年3月6日-2020年3月16日,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www.zjzfcg.gov.cn)/非政府采购公告/其他非政府采购公告或诸暨市政府门户网站(www.zhuji.gov.cn)/站群导航/公共资源交易网/街道部门交易/交易公告栏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本项目无须报名,于开标当日直接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发布截止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允许获取。
六、投标须知:
投标人须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下述相关证照原件或公证件(有效期内),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一律作无效标处理:
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
2.污泥处理处置设施所在地环保主管部门出具的环评批复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污泥运输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七、投标文件提交:
投标人须于2020年3月26日9: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拒绝接收。
八、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3月26日9:30时
开标地点: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开标室(环城东路968号十楼1002室)。
九、业务咨询: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郑 莉;联系电话***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联系人:傅伟芳;联系电话***
浣江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诸暨市水务集团招投标办公室
二○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