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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施工监理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06 标签: 广东省招标 监理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06
地 区:广东省
内 容:********大道南延线工程施工监理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道南延线工程已由******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
关键词: 监理
 
招标公告正文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施工监理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已由佛山市顺德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顺发改资〔2019〕4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佛山市顺德区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佛山市顺德区金沙大道南延线工程位于顺德区大良街道、容桂街道交界处,北起德胜西路以北约300m,主线设置桥梁向南依次上跨德胜西路、澄海西路、规划路、规划滨河路、容桂水道(设置顺通大桥)、东堤路,于新马路西侧以螺旋型引桥落地,接上容桂大道后至于容奇大道与容桂大道平面交叉口。主线桥梁设计起点为SK1+412.5,地面辅路设计起点为SK0+860,主线设计终点为SK3+280,工程设计范围为SK0+860~SK3+280,包含起点金沙大道与德胜西路交叉口改造,路线全长约2.42km。在主线两侧、南北岸分别设置辅路,全线共设置辅路2条,北岸辅路分别与规划澄海西路、规划路、滨河路平交,南岸辅路与现状东堤路平交。工程全线采用一级公路标准兼顾城市道路功能,主线设计时速60km/h(南侧螺旋型引桥段及辅路按40km/h标准控制),主路采用双向6车道+硬路肩,地面辅路双向4车道布置,路基段道路红线宽度为54m,跨河桥梁段红线宽度为41m。工程范围内共设特大桥1座,总长约1333m,其中主桥为(110+413+110)m双塔双索面钢箱梁混合斜拉桥混凝土主梁和钢主梁均采用分离式双边箱PK梁断面;索塔采用分离式下塔柱花瓶型造型,分离式承台,群桩基础;过渡墩采用群桩基础。本项目建安费约96494.0164万元。

2.2 监理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及监理服务期

本项目施工监理共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具体划分如下:

标段号

合同起讫桩号

里程长度

招标范围

监理服务期

资质等级

本施工监理合同段

K0+000~K2+279.8

2.28km

里程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雨、污水)、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照明工程(含高低压配电)、监控工程、景观工程等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施工监理和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项目的环境保护(含声、气、水监测)、水土保持的监理,并配合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以及协调参建各方竣工档案编制工作,配合招标人做好征地拆迁、房屋鉴定、专项检测、专项监控、竣工验收前的结算与决算的有关工作;负责本标段工程建设管理的质量、安全、进度、计量管理工作;负责监理试验检测工作。

监理服务期:

73个月,包括施工准备阶段监理1个月,施工期监理48个月,交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4 个月;如施工工期进行了调整,监理工期也相应进行调整。

具有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公路工程专业甲级或特殊独立特大桥专项监理资质

2.3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 1480.5204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上述第2.2款表中所列相应的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并在人员、监理能力、信誉等方面满足资格条件要求。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投标。

3.3 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3.3.1 投标人企业目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3.3.2 投标人无论在何地受到暂停(取消)在当地投标资格的处罚,只要在处罚期内的,都无资格参加投标。

注:此处所指的“处罚”,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作出的有关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该行政处罚信息已按照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公开,除此之外,其他以通知、通报等形式或依据规范性文件对投标人资格作出的限制,不属于此处所指的“处罚”范畴。

3.3.3 投标人企业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没有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若有则以行政主管部门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为准)。

注:此处“骗取中标或围标串标或提供虚假投标材料”行为,是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认定的违法行为,“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则以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予以认定,其中的“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是指生效文件中认定的“重大”事故等级达到《关于做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通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标准。此款“近三年”是指该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往前顺推三年,以《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司法、仲裁机构等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为准。

3.3.4 根据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启用执行联动机制决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的要求,投标人若为名单上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列入工程交易黑名单,且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3.5 投标人在最新的广东省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结果、佛山市公路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中,信用等级未被评为D级。

3.4.6 根据《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部门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事项中进行信用信息查询和实施联合奖惩的通知》(佛发改信用﹝2019﹞1号),对被佛山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3.7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得参加投标。

3.4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5 按《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试行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发改招[2013]12号文)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佛山市建设工程投标企业信息数据库和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员制度的通知》(佛资管办函[2013]2号),本项目的有关招投标活动的所有事宜(如投标登记、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领取发票、领取中标通知书等)均由具有交易员资格的人员办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人委托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接受投标登记。本项目采用网上登记的方式接受登记。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网站“工程交易”中的交易指南栏目。网址:http://ggzy.foshan.gov.cn/,业务咨询电话:***

4.2 投标登记时间:2020年3月7日至2020年3月13日,各投标人在项目登记日期期限内,可随时上网登记。

4.3 招标文件一经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作已发放给所有投标人(发布时间即为发出招标文件的时间),各投标人应在登记后及时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如有)(供下载的招标文件有PDF和WORD版本时,若有不一致,以PDF版本招标文件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5.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投标文件的递交与开标时间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3月30日9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2 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9时30分或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交易平台”网站的“日程安排”栏目中查看,两者时间不一致时以日程安排为准。

6.3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6.4 投标人须按照《佛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等六部门关于规范招投标市场秩序、遏制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意见》(佛发改招〔2013〕11号)的要求,在投标文件签署《诚信投标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对于拒签或不按要求签署承诺书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如媒体发布公告内容不一致或有补充修改的,以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公告为准。

8.异议与投诉

8.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违法违规或不公平、不公正,损害其利益的,可以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对招标人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投诉。

8.2 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应当充分重视异议、投诉提出的时限,避免异议权、投诉权因时效原因而灭失。

9.其他

9.1 因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没有潜在投标人的联系信息,任何关于本次招标项目的修改通知、补充通知,统一在“佛山市顺德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页的 “网上答疑及通知”栏目内发布,且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所有投标人。敬请投标人自行留意查看及时做出调整。

9.2 本次招标办理投标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3人,或投标截止时间止递交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或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3人时,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招标。

9.3 投标人授权代理人须具有交易员资格。

9.4 本次招标采用的评定标办法是 综合评价法。

9.5 本公告由招标人负责解释,招标人保留变更、修改的权利。

9.6 特别说明

9.6.1 本项目以及佛山市顺德区南国东路延伸线工程施工监理近期将分别组织招标,每个投标人可同时对上述1个或多个项目提出投标申请,但最多只能中标一个项目。如投标人在其中一个项目中标,则自动失去其他项目中标资格,且以评标定标时间在前的项目为准。

9.6.2 与本项目施工标中标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存在关联关系的监理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佛山市顺德区工程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佛山市顺德区德民路行政服务中心西座四楼

地    址:佛山市南海区桂澜北路4号中盛国际大厦808

邮政编码:528300

邮政编码:528200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

电    话:0757-86283490-805/806

 

传    真:0757-86283490

 

电子邮箱***

2020年3月6日

招标监督部门:佛山市顺德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地址:***

电话:***


招标公告编制人:北京中交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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