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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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5 |
招标代理: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
地 区: | 广东省 |
内 容: | ************** 受 ***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 ***海滨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专题及初步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项目名称:***海滨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 |
关键词: | 勘察设计 勘察 设计 路 |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受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对 汕头市海滨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专题及初步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500-202002-020-0002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海滨路西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前期专题及初步勘察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项目内容:海滨路西延段工程可行性研究及相关专题阶段咨询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2、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38,000,000.00元。
3、项目招标控制价: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8,000,000.00元,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为无效投标。本项目采用响应降点率的方式进行报价,结算时按中标降点率计算,以财政审核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4、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内完成前期研究必备专题报告成果编制以及初步勘察设计工作。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②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工程咨询协会颁发的业务范围含公路、市政公用的工程咨询单位甲级资信证书;
③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证书;
④ 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
a、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c、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公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桥梁工程、城市隧道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⑤ 投标人须提供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20年1月1日之后成立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
⑥ 投标人须提供近半年来任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⑦ 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只须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
① 单位负责人***
②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关于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4、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注:《营业执照》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在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提供原件进行核对。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0年03月05日 至 2020年03月12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5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5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 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3 月 05 日 至 2020 年 03 月 12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三)采购人:汕头市交通运输局 | 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