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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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6 |
地 区: | 鞍山市 |
内 容: | **经济开发区*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CG**-**-**** *、项目实施机构:**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采购代理机构:**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经济 |
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1、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2、项目编号:CG20-03-0019
3、项目实施机构: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采购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项目投资规模及内容:鞍山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主次干道的道路清掏、清扫、保洁工作;医院、学校、社区、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辖区内绿色植被的养护、植补工作。总服务面积480万平方米。
6、项目资本构成来源:鞍山经济开发区财政资金,本项目总投资为2700万元/年。
7、项目运作方式:本项目为新建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权建设模式。
8、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为5+3模式。
9、合作方式内容: 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辽宁省、鞍山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GB50337;《建筑物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JJ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等规定、规范执行。
二、特许经营范围:鞍山经济开发区范围内。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序号 |
法规依据 |
条件描述 |
证明要求 |
1 |
政府采购法 |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2 |
政府采购法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3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4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5 |
政府采购法 |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7 |
企业资质 要求 |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保洁服务”或企业具有环保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 |
1、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3月05日9时起至2020年03月10日16时止(北京时间)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海韵广场B座26楼2612室)
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五、现场踏勘安排:不组织现场考察。
六、标前答疑会安排:不召开采购前答疑会。
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
正本 1 份,副本4份,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全部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以优盘形式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1 份。
九、递交投标文件时间、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3月26日13:30时整。
2、投标截止即开标时间:北京时间 2020年03月26日13:30时整。
3、接收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十、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招标代理: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兴工北街64甲,海韵广场B座26楼2612室。
4.电 话:024-23301666-8016、15140201415
5.联 系 人***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