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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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采购项目名称 **省******自然**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行政区划 **省****** 公告发布时间 ****-**-** **:** 采购人 **省******自然**局 采购人地址和 |
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自然资源局旺苍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工作服务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08212020000024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0-03-05 11:01 |
采购人 | 四川省广元市旺苍县自然资源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旺苍县西凤巷104号,联系方式*** |
*** | 四川雄烽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42号(东辰酒店2楼二楼),联系方式*** |
采购项目联系人*** | 联系人:米先生,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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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描述 |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5项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具备测绘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专业范围须含不动产测绘和地理信息系统及数据库建设),提供复印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20-03-0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20-03-1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的要求,本采购项目采取网上办理投标报名。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1)供应商网上办理投标报名时,请先自行下载附件中的《报名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电子邮箱等)。 (2)将已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发送至电子邮箱:522377938@qq.com,并致电报名咨询电话,再按照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信息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3)报名咨询电话:联系人: 张女士 联系电话*** |
***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42号(东辰酒店二楼)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42号(东辰酒店二楼)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20-03-16 09: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20-03-16 10: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42号(东辰酒店二楼)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0-03-16 10: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广元市利州区东坝电子路142号(东辰酒店二楼)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响应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精神,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
预算金额(元) | 6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测绘服务 |
行业划分 | M744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况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19〕343号)和《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四川省农业厅关于转发〈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19〕31号)文件精神,为巩固划定成果,有效解决划定不实、非法占用等问题,完善保护措施,提高监管水平,开展旺苍县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和核实整改工作。二、工作要求(一)划定依据与工作基础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工作应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的基础上,根据《土地管理法》、《农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7年度土地变更调查、地理国情监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整治规划、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土地综合整治、高标准农田建设、建设项目用地审批和矿业权审批登记等成果,结合当地实际,按照永久基本农田划定、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保护与监管、数据库建设等工作要求和技术标准,依法依规有序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要根据部下发的疑似图斑,对照八类须整改的情况,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原则进行整改补划。(二)划定要求1、 合理确定划定规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同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根据划定工作要求,结合重大建设项目、生态建设、灾毁等占用需求或减少永久基本农田情况,合理确定全县储备区划定目标任务,在永久基本农田之外其他质量较好的耕地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 2、严格确定划定标准。在已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上,按照“质量不降、布局稳定”的要求,严格确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标准。(1)优先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经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正在实施整治的中低产田;与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质量高于本地区平均水平且坡度小于15度的耕地;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的耕地;已经划入“两区”的优质耕地;集中连片、规模较大,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等。(2)严禁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耕地。位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耕地;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耕地;因自然灾害和生产建设活动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纳入生态退耕还林还草范围的耕地;25度以上的坡耕地;可调整地类等。(3)确保划入储备区耕地现状为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和其他稳定利用的优质耕地;确保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必须高于下发的储备区潜力成果中的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二)整改核实要求 全面清理划定不实问题。根据《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下列不符合要求的耕地或其他土地错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总体稳定、局部微调、量质并重”的原则,进行整改补划,并相应对“两区”进行调整,按法定程序修改相应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将不符合《基本农田划定技术规程》要求的建设用地、林地、草地、园地、湿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划入永久基本农田的;2.河道两岸堤防之间范围内不适宜稳定利用的耕地;3.受自然灾害严重损毁且无法复垦的耕地;4.因采矿造成耕作层损數、地面塌陷无法耕种且无法复垦的耕地;5.依据《土壤污染防治法》列入严格管控类且无法恢复治理的耕地;6.公路铁路沿线、主干渠道、城市规划区周围建设绿色通道或绿化隔离的林带和公园绿化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用地;7.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前已批准建设项目占用的土地或已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的土地;8.法律法规确定的其他禁止或不适宜划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的土地。三、工作内容(一)利用三调初步成果,结合下发的储备区和核实整改图斑,分析区域发展布局,在资源潜力图斑中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图斑;(二)逐图斑、逐地块核查。填写实地核实情况,拍摄上传带有定位信息和方位信息的实地照片和视频;(三)编制储备区划定方案和核实整改补划方案。划定方案包括: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潜力图斑及核实情况、划定依据、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城市周边范围内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应包括数量、质量、坡度、布局、落实到图斑等)、分布图(包含城市周边范围线)等;(四)上报市级审核、省、国家验收,建立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数据库和核实整改后的永久基本农田数据库。 四、成果要求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方案、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数据库、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情况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成果图件和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须提交的文本、说明、表册、图件和数据库,数量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
其它补充事宜 | |
备注 |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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