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崇明维权执法基地码头物业服务采购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2)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崇明维权执法基地码头物业服务采购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305-0322(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20-0108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物业类型:码头及附属用房坐落位置:上海市崇明区陈家镇奚家港水闸四面边界:上海市崇明岛长江隧桥桥位以东约490m,奚家港以西约200m,崇明岛南部岸线的十一丁坝附近附属用房建筑面积:341.84平方米其中:观测工作室158.4平方米(三层建筑);码头休息室83.72平方米;门卫房14.85平方米;码头会议室84.87平方米。公用设施、设备及公共场所(地)情况:1)港区车辆出入口 1个,人行出入口1个。2)路灯 14盏。3)配电房变压器 1台,容量共 365千瓦,品牌型号SCD10,启用时间2013年7月。4)消防栓4个。5)智能化系统 监控系统,分布于码头各处 。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7、采购预算金额:750000.00元(国库资金:75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05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上传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代表身份证;(3)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4)“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页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页截图。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05 16:00:00至2020-03-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本项目无需现场报名,网上报名成功且通过审核的供应商可获得下载(获取)招标文件资格。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未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视为主动放弃投标资格。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6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3-26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上中路479号510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届时,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携带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包装纸质投标文件、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网卡、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注: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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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水务局执法总队(中国海监上海市总队)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仁泓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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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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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082 |
邮编:201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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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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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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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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