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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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6 |
招标代理: |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辽宁省 |
内 容: | **************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经济开发区*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经济开发区*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CG**-**-**** 项目联系方式: 项 |
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市政综合一体化环卫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CG20-03-0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地址:***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鞍山经济开发区区域范围内主次干道的道路清掏、清扫、保洁工作;医院、学校、社区、工厂等企事业单位,居民小区生活垃圾的清运、处理工作;辖区内绿色植被的养护、植补工作。总服务面积480万平方米。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序号 法规依据 条件描述 证明要求1 政府采购法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 政府采购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 政府采购法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4 政府采购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 政府采购法 具有履行协议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7 企业资质要求 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保洁服务”或企业具有环保工程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 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原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7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3月05日 09:00 至 2020年03月10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民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6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建设(运营)服务标准按照国家、辽宁省、鞍山市或行业的相关标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GB50337;《建筑物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JJ17;《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等规定、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