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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03.05 标签: 辽宁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05
截止日期:2020.03.27
招标代理: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0029430604
 
招标公告正文
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的采购公告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对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项目(项目编号:JH20-210114-00026)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包组名称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内容 是否进口 主要技术要求 数量
001 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一、服务内容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对服务机构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工程编制及评估审查服务的工作方式为非紧密型,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编制及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评估审查的经验专家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评估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评估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评估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书》(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具体工作时限要求:以双方最终合同为准

四、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按照国家、省及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评估报告。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

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

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
002 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一、服务内容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对服务机构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工程编制及评估审查服务的工作方式为非紧密型,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编制及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评估审查的经验专家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评估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评估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评估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书》(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具体工作时限要求:以双方最终合同为准

四、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按照国家、省及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评估报告。

五、进行和深度要求:

中标供应商所提交的评估报告等成果文件均须通过审批,由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

的报审不及时、反复报审、审批不通过等影响工作进度计划的情形,采购人有权解除

合同不予支付并保留向中标供应商追偿的权利。

中标供应商提交的所有成果性文件及资料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相

关部门颁发的相关服务内容现行的规程、标准、规范、办法及辽宁省及沈阳市相关行

政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服务内容成果方面的文件、规定。
***
003 于洪区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评审机构  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一、服务内容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初步设计及概算评估及采购人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对服务机构要求

本项目所指的工程编制及评估审查服务的工作方式为非紧密型,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项目各阶段情况组建服务项目组,项目组可根据项目的阶段性需要及采购人要求派遣相关人员赴现场提供咨询服务。

1)采用项目负责人***

2)项目负责人***

3)编制及评估小组应当由了解国家和行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法规,熟悉本行业的技术经济发展情况,并具备丰富的项目评估审查的经验专家组成。

4)及时报告项目评估情况并提出建议的处理方案;

5)总结工作情况,定期向采购人出具工作报告;

6)应采购人要求,参加采购人组织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或谈判会议;

7)向采购人提供国内的评估咨询业务有关法律、法令、条例、规定、标准、规范和一般惯例的咨询服务;向采购人提供有关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方面的咨询服务工作;

8)出具最终成果文件和意见。

9)评估咨询团队成员的相对稳定性,未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不得自行更换项目咨询团队及项目负责人***

三、服务质量要求

供应商应当按照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委托书》(评估工作的内容、重点和完成时限等)的要求完成。

具体工作时限要求:以双方最终合同为准

四、服务成果文件提交

按照国家、省及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规定的条件、内容提交评估报告。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按包)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0元。
最高限价金额:
 人民币0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被列入“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工程咨询单位名录”且项目咨询服务范围包含专业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建筑、水利工程、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城市规划、农业、公路专业中3种(含)以上专业,同时至少有2项专业为乙级资质(含乙级)以上。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lncredit.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
六、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20年03月05日8:00时起至 2020年03月12日16:00时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采购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 ,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购买采购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0年03月27日09:30时(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沈阳市于洪区黄海路16号甲三和大厦(于洪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2日 
九、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 沈阳市于洪区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黄海路37号
项目联 系 人: 高垚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 06192001040017846
账号: 06192001040017846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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