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征收房屋他处房屋核查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4)小型、微型企业享受6%产品价格扣除比例;(5)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征收房屋他处房屋核查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200227-0757(代理机构内部编号:A20008)
3、预算编号:00-20-2819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进一步完善房屋征收补偿机制,规范房屋征收前期他处住房核查和房屋征收居住困难他处住房核查工作,配合房屋征收部门开展相关工作。他处住房,是指征收地块范围内居民本人及其家庭成员(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名下有本市其他地方的产权住房(商品住房、售后公房等)、公有住房或已签订的购房合同。(注:超出预算视为废标)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提供一年服务,从项目中标年度5月起至次年4月止
7、采购预算金额:588000.00元(国库资金:588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0-03-05 09: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03-12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03-05 09:00:00至2020-03-12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在网上上传报名所需资质后,并将纸质材料请快递到我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浏览招标文件);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精神,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人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中小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3-25 09: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20-03-25 09: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上海市黄浦区西藏中路728号美欣大厦4楼E-J。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报名时间: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2日;2、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化采购方式,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电子招标文件,供应商如需纸质招标文件可自行打印,也可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购买(售价人民币500元/本,支付宝扫码支付,售后不退);3、报名所需资料:(1)统一社会信用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信用中国”网站上投标人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加盖公章);(4)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加盖公章)。
八、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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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上海市房屋状况信息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信息系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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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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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200120 |
邮编:200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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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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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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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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