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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整项目(项目编号:NHZB2020-JNXZZ-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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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日期:2020.03.05 标签: 天津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03.05
地 区:天津市
内 容:******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辛庄镇*.*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NHZB****-JNXZZ-***)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委托,*****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辛庄镇*.*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
 
招标公告正文

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整项目 (项目编号:NHZB2020-JNXZZ-006)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 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委托,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将以 竞争性磋商 方式,对 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整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辛庄镇2.6平方公里平衡地块海沽道南侧区域土地平整项目
2.项目编号:NHZB2020-JNXZZ-006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外国供应商参与投标
包号 采购目录 简要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第1包 土石方工程 详见附件工程量清单 44.08
 
三、项目预算
44.08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以及津财采〔2019〕1号规定,“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应当预留本部门年度政府采购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本项目是专门针对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约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或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磋商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5.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供应商须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需提供承诺书原件; 8.正项目经理1名,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 9.如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提供有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参加磋商,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加盖法人章及公章),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0.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3-05到 2020-03-12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 请报名供应商将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写上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4.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020-03-17 09:30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0-03-17 09:30
3.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体育场北路5号)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
2.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
2.采购人地址:***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或磋商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津南区土地整理中心机关、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磋商文件下载

天津市南华工程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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