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工程车辆设备采购
(第一批)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TJGWZ2020-004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205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投入的资本金及国内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70%,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黑龙江省共同出资,资本金以外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牡丹江至佳木斯铁路客运专线地处黑龙江省东部,线路为南北走向,线路经过5个地级市2个县级行政区。线路全长374.744km(含DK307+680~DK318+130先期开工段)。沿线设9座车站,预留福利屯西线路所、四马架北站。
2.2招标内容划分为3个包件,1.标准轨道桥、2.三层作业平台(双侧)、顶层作业平台(单层)、3.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移动式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计划交货日期2020年9月1日至工期结束,具体内容见附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CL01包:标准轨道桥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3.1.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3.许可和认证:(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须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组织的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到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使用单位开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3.1.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3.1.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L02包:三层作业平台(双侧)、顶层作业平台(单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三层作业平台的制造商。顶层作业平台允许外购。
3.1.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3.1.3.许可和认证:(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三层作业平台)须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组织的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到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使用单位开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3.1.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3.1.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CL03包: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移动式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
3.1.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符合投标物资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的制造商。
3.1.2.注册资金: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3.1.3.许可和认证:(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标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2)投标产品(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须通过局集团公司(原铁路局)相关业务部门及以上组织的技术评审(鉴定),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3.1.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近三年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新成立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以来到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每年财务状况不得亏损)。
3.1.5.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产品近三年(2017年1月至2020年1月)铁路项目供货业绩证明(附合同复印件),并提供使用单位开具的设备运行良好的证明材料(携带原件备查)。
3.1.6.投标人的投标产品近三年内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由于中国铁路总公司公布的物资供应不良记录而处于暂停铁路建设项目投标资格期间内。
3.1.7.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
3.1.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不超过两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申请人办理报名手续。投标申请人报名时必须提供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中国铁物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bidding.crmsc.com.cn>)成功注册的证明(打印有企业名称的任一网页即可)及汇款凭证(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购买招标文件。上述资料扫描件发送至邮箱。(邮\'e4zhongtiezhaobiao@163.com,电话:***
4.2招标文件售价每包5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
4.3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采用电子版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4月14日上午9时至9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4月14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9530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哈牡铁路客运专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邮编:150050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帐号:7005018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2020年3月3日
附件:
包件号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
CL01包标准轨道桥 延米 3612
CL02包三层作业平台(双侧) 功率20 含对侧防护网延米 864
顶层作业平台(单层) 3.0KW 米 24
CL03包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单向)) 通过式洗车设备功率120 套 1
移动式动车组外皮清洗设备 功率15 套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