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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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24 |
地 区: | 吉林省 |
内 容: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区**学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新发改字【****】**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 |
关键词: | 学校 勘察 设计 |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KGSF(ZB)-20200310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新区崇文学校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已由长新发改字【2020】14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总建筑面积4.2万㎡,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9400㎡,地下建筑面积2600㎡。建筑内容包括1座小学教学楼、1座中学教学楼、1座综合楼、一座食堂、2座门卫室、一座换热站和1处地下车库,并建设田径场、足球场、篮球场和看台等室外体育设施,配套建设公用辅助工程等。
2.2建设地点: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
2.3招标范围:完成项目勘察、初步方案、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现场服务(含设计变更)及后续服务(配合施工单位完成竣工图)等工作。
2.4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勘察设计。
2.5质量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规范、标准及规定、强制性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
3.3企业近三年(2017-2019年)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至少各一项.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并提供此时限内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原件);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
3.5信誉要求: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吉建招【2016】9号文件规定:“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30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获取
5.1当前正值新型冠状肺炎防治的关键时期,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报名,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4日至2020年3月1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要求的内容以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加盖单位公章,以邮件的方式发送至招标公司邮箱(314969740@q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联系进行确认,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被授权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
(5)项目负责人***
(6)外省入吉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如为联合体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5.1.2 代理机构会对投标人发送至邮箱的资料进行确认,若资料不全则及时告知投标人进行补充、修改,投标人需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补充、修改;对报名成功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投标人报名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投标人邮箱,投标人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扫描件(PDF格式)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投标人报名登记表”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邮寄至代理机构,收件人地址为长春市二道区深圳街587号四楼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长春临河街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
账号:61060154800001093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4日9时00分,地点为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管委会(龙翔广场吉星大厦东侧2021开标室);疫情如未解除,投标人可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6.4 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中心工程管理处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深圳街587号长发小贷四楼招标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邮箱:jstzbc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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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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