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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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11 |
地 区: | 海南省 |
内 容: | 关于*****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规定,为规范*****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评估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现将上述项目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 |
关于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征收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之规定,为规范东方市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评估工作,建立公开、透明的工作机制,现将上述项目征收评估机构报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滨海片区(一期)棚户区改造项目选址范围
东至丰收路、铁路延长线,南至解放西路、码头交界处,西至海岸线,北至二环北路。征收总土地面积约2965.17亩,约197.68万平方米,总房屋面积约83.00万平方米,约7500户,具体以入户调查结果为准。
二、评估机构报名条件
(一)具有房地产估价资质二级以上(含二级),近三年内无行业不良记录。
(二)评估机构在册拟参加本项目房屋征收评估工作的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三名以上(含三名);现场征收评估助理人员十名以上(不含估价师)。
(三)长期从事征收评估业务工作。
三、报名材料
(一)申请机构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并装订成册。
1.公司简介(基本情况、公司资质及评估人员组成);
2.资质证明(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机构资质证书);
3.法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的证明(以省行业协会证明为准);
5、房屋征收项目业绩清单。
(二)估价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拟参加本项目征收评估的估价师及助理人员名单。
(四)以上所递交资料复印件一式一份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交原件核验。
四、报名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0年3月5日至2020年3月1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时间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超过规定时间将拒绝接受报名。
(二)报名形式:现场报名(考虑到当前疫情情况,若出行不便可以采用寄件形式报名,收件地址为报名地点,邮编:572600)。
(三)报名地点:东方市友谊北路与滨海南路交叉口棚改指挥部(原八所港办公楼);联系人:蒙达轩,联系电话***
东方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0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