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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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03.06 |
招标业主: | 河北师范大学 |
招标代理: | 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至雄**区高速公路**段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本项目**至雄**区高速公路**段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贴和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比选人为**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 |
关键词: | 高速公路 公路 监理 路 |
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水土保持监理服务比选公告
本项目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基础〔2019〕82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发改招标核[2019]154号。资金来源为中央车购税补贴和发行政府专项债券等。比选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建处,现对本项目水土保持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比选,比选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1、项目概况及比选内容
1.1项目概况:北京至雄安新区高速公路河北段由主线和大兴国际机场北线高速支线京冀界至主线段组成(以下简称支线)。
主线路线起自涿州市东大兴庄村北京冀界处,与京雄高速公路北京段相接,经固安县、高碑店市、白沟新城,止于雄安新区容城县,与既有荣乌高速公路相接,同步建设涿州东互通和高碑店2条连接线;支线路线起自京冀界(永定河),与北京段顺接,止于义和庄乡北与主线相接。
其中,涿州市境内16.178公里(不含涿州东互通连接线);固安县境内16.5公里;高碑店市境内33.296公里(不含高碑店连接线);白沟新城境内1.828公里;雄安新区容城县境内7.402公里。
1.2工作周期:合同签订日开始至项目水土保持工程验收通过,具体时间以比选人通知为准。
1.3比选内容:本项目全线水土保持监理。具体工作:按照相关水土保持法律法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及相关部门批复意见,为水保工程施工提供监理服务。监督纳入本方案的主体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项目和水土保持方案新增设施的施工进度和质量,检查安全防护措施;核实完成的工程量;及时整理监理数据,编制监理报告,提交甲方和水行政主管部门,协助项目法人进行项目各阶段验收,提出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估报告;最终提出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1.4比选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全线水土保持监理比选,共分1个标段。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
2.2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了1项公路类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工作。
2.3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具有水土保持监理工程师资格。近5年内(2015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类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服务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或驻地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比选申请。
2.5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比选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比选申请。
2.6单位负责人***
3、比选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比选者,请于2020年3月2日至2019年3月4日(节假日、双休日除外)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无需现场报名。具体流程详见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潜在比选者可以从“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自主注册和下载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如未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注册报名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无效的,自行承担责任。
3.2比选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4.1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比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6日14时30分,比选申请人应于当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至开标地点(另行通知)。
4.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5、发布媒体
本次比选公告在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比选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雄临时筹建处
地 址:河北省容城县豪丹路120号
邮 编:071700
电 话:0312-5678929
传 真:0312-5678992
联系人***
比选代理:瑞和安惠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建设南大街269号河北师范大学科技园B座12层
邮 编:050011
联 系 人***
电 话:13930451929、13831131703
传 真:0311-69052033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