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涞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涞源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涞发改批字【2020】 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涞源县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 (2)建设地点:涞源县垃圾填埋场; (3)建设规模:封场面积约31000平方米。对填埋场一库区进行垃圾堆体边坡整形、渗滤液收集导排、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地表水收集导排和分区坝、封场覆盖系统、生态修复、渗滤液处理系统提升改造、燃气系统及其它附属设施建设。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后120日历天 ,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拟投标段范围内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全部工程总承包工作,满足项目使用功能,并达到合同约定及相关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3)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4)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以交竣工日期为准)至今须完成过一项垃圾填埋场封场工程的业绩;
??3.1.4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设立信用查询,查询地址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为施工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无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设计单位人员):须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3)施工负责人***
??3.1.6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02 08:30至2020-03-06 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登陆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50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03-23 14:00,地点为涞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涞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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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天坤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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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7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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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05000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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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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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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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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