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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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江西省 |
内 容: | **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高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采购项目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就**高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 |
关键词: | 教育 |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抚州高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采购项目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江西弘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高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批复,就抚州高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
1、采购编号:JXHHFZ-2019-012
2、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抚州高新区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建设采购项目 |
1批 |
200万元 |
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明细 |
3、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注册的投标人;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2)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a.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如投标人是企业的(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如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如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的身份证明(中国公民));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原件);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19年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供应商自行出具的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供应商为法人代表,则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只需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即可);
(4)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投标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2072521295@qq.com
温馨提示:各投标单位如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遇到软件相关问题,可直接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免费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