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02.28 |
---|---|
截止日期: | 2020.03.24 |
招标代理: | 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保定市 |
内 容: | 雄**区起步区 *#供水厂工程(净水厂)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雄**区起步区 *#供水厂工程(净水厂) 已由**雄**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
关键词: | 水厂 |
雄安新区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雄安新区起步区 1#供水厂工程(净水厂) 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雄改发(前期)[2019]036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人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项目的建设地点: 河北省雄安新区容城县。
2.2 本项目的建设概况:建设一座规模为15万吨/日的净水厂,项目投资额约为4.9亿元。
2.3 本项目的工期要求:4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4月15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出的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1年6月30日。
2.4 本项目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建、构筑物的结构、装修、景观绿化、设备采购及安装、单机调试、联机调试及试运行等全部工程内容,并包含数字化模型(BIM、CIM)建设及应用、缺陷修复及保修等工作,并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负责。
2.5 本项目的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 / 。
3.1基本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咨询服务的;
(4)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5)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6)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被责令停业的;
(11)被暂停或取消在雄安新区投标资格的;
(1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被列入“信用中国”的其他失信行为,且在公示期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2专项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五年)独立承担过1个新建的单项规模为8万吨/日及以上的净水厂(自来水厂、地表水厂、供水厂等相关市政给水厂)工程施工或包含上述施工内容的PPP或EPC等合同业绩。(已完或在建项目均可,在建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项目以竣工或交工或完工验收报告的签订时间为准)
(3)项目经理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证。
(4)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7、2018年度或成立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
(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一年内(从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一年)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且在公示期内的;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⑥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三年)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9日至2020年3月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30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持①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③“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投标人已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的网页截图购买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
4.2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要求,投标人按4.1款现场获取招标文件前,根据“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要求,投标人须先按该平台公布的操作手册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已完成注册登记的投标人不必重复注册。网上提交相关信息和资料后再到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处进行审核(地点: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后,档案状态栏变为有效。投标人在“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完成本项目投标确认步骤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再按前款要求进行现场获取招标文件。(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使用操作咨询电话:***
注:市场主体注册事宜在疫情期间也可正常办理,交易中心疫情期间值班电话:***
4.3招标文件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特别说明:因疫情的影响不能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购买招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人可以将5.1款要求的资料及汇款凭证扫描件以电子邮件***
户名: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河湾支行
账号:1100 1068 9000 52500 654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招标编号)项目招标文件费
投标人的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以电子邮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3月24日9时30分,地点为: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大厅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层开标室(投标人在河北雄安新区市民服务中心P1停车场换乘园区免费摆渡车进入园区再步行前往,建议提前前往)。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hebeieb.com.cn/)、雄安新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xaprtc.com/)上发布。投标人因轻信其他媒体造成的损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 疫情期间特别提示
各投标单位须充分考虑疫情影响,务必重视疫情防控,并自行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雄安集团生态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雄安新区容城县奥威路6号 |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北展北街华远企业号17号楼10层 |
邮 编: 071700 |
邮 编:100044 |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 | 电 话:19933316132/6357 |
传 真: /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